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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體育和足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實落實全國足球工作會議、最新足球改革文件精神和體育總局工作部署,2026年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將通過公開遴選方式實施社會足球賽事公益項目,資助全國范圍內相關社會組織舉辦多種形式的社會足球賽事,以鼓勵更多群體參與足球、關注足球、熱愛足球,推動足球運動的普及推廣。現將申報遴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賽事時間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二、實施范圍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三、資助對象
全國性社會組織、省市級足球協會。
四、遴選條件
(一)申請資助機構須為舉辦賽事主辦方,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賬戶,具備社會足球賽事組織實施能力,近兩年內舉辦過全國、跨區域、省級或市級規模的社會足球賽事。
(二)比賽形式為五人制、七人制、八人制、十一人制、沙灘足球等。
(三)報名參賽球員年齡為滿18周歲及以上(以2008年12月31日為準)。截至2023年7月1日,退役未滿三年的職業球員不得報名;凡受到中國足球協會紀律處罰且處罰尚未期滿的人員,一律不得參賽。
職業球員是指注冊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甲級聯賽、乙級聯賽、女子超級聯賽、女子甲級聯賽、五人制足球超級聯賽的球員,以中國足球協會注冊系統及賽事記錄查詢結果為準。
(四)重點資助舉辦以下社會足球賽事
1.全國性賽事;
2.跨區域賽事;
3.在中西部地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定點幫扶及對口支援縣等舉辦的賽事;
4.鼓勵受資助機構和承辦單位、執行單位動員社會力量自愿捐贈,同等條件下,有社會捐贈的賽事優先予以支持。
(五)受資助機構須在2026年11月30日(周一)前完成全部比賽,并提交總結報告、審計報告。
(六)上述資助舉辦的社會足球賽事,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社會足球賽事活動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向中國足球協會備案。
五、資助標準
(一)使用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時,單場賽事核算標準為:
1.十一人制比賽每場不超過1800元;
2.七人制、八人制比賽每場不超過1500元;
3.五人制、沙灘足球、雪地足球等每場不超過1000元。
(二)使用政府購買服務資金資助時,按賽事成熟度和影響力分為品牌賽事和一般賽事兩類,對于連續舉辦3年及以上、年度場次達300場、社會影響力大的品牌賽事,原則資助上限不超過300萬元;對于開展時間短、參與人數較少或區域覆蓋范圍較小的一般賽事,原則資助上限不超過100萬元。
(三)對社會捐贈資金,我會按照捐贈實際總額的70%核定配套資助額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相關規定,我會從捐贈資金中提取管理服務費,提取比例不超過捐贈總額的10%。扣除管理費后的捐贈資金與配套資助資金,定項用于支持該賽事開展。
六、申報時間
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10日(周五)16時。
七、資助流程
(一)申報階段
1.填報要求
申請資助機構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填報《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社會足球賽事資助申請書(2026年度)》,提供賽事實施方案(含賽事組織、賽事安全、賽風賽紀、監督、宣傳推廣等內容)、預算等附件材料。
2.報送方式
申請資助機構須將全部申報紙質材料裝訂成冊5份加蓋機構公章后(含騎縫章),于申報日期截止前,寄送至我會社會足球發展部。
3.注意事項
申報時間截止后,若發現收到申請資助機構所提交的申報材料,有缺頁、漏項、未按要求填寫、未提交相關材料或未加蓋公章(含騎縫章)等情形,視為不合格材料,不再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通知。
4.材料合規性要求
申請資助機構對各項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一旦發現弄虛作假、偽造編造申請資料等情形,經我會查實后,取消其三年的資助資格。行為嚴重的,后續納入我會失信名單。
(二)評審階段
我會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定,符合條件的提請秘書長辦公會審議,確定擬受資助機構名單。
(三)公示階段
我會在線上平臺向社會公示擬受資助機構名單,公示期不少于3日;經公示無異議后進入協議談判環節。
(四)協議簽署階段
1.與受資助機構確定賽事實施方案(含賽事組織、賽事安全、賽風賽紀監督、宣傳推廣等內容)、配比資助金額及賽事預算,簽署《資助協議》。
2.與賽事潛在捐贈方協商確定捐贈金額、資金使用意向及管理費比例,簽署《捐贈協議》。
八、資金使用和撥付
(一)資助資金主要用于賽事場地租賃、競賽官員費用、比賽必需品、醫療和安全救護、人員保險費用、執行費用、宣傳費用。其中,用于監督賽事執行、賽事宣傳推廣的費用,原則上分別不超過總資助金額的5%。
(二)政府購買服務資金,須按照我會《社會足球賽事活動資金使用規范》要求,合理合規使用。
(三)社會捐贈資金,我會在提取管理費后,按照捐贈人意愿,用于該項賽事。
(四)原則上,資助款分兩期撥付:簽署協議后,撥付總金額的80%作為首期款;完成協議約定后,根據提供的總結材料(含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經我會聘請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無誤后,確定撥付尾款金額(最高不超過協議約定總金額的20%)。
九、賽事安全
受資助機構為賽事安全管理責任主體,須按照《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加強全國足球比賽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評估工作指南》《體育行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5版)》,加強賽事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防控預案》《現場安全管理細則》《輿情應對管理細則》《衛生防疫管理細則》,保障賽事安全,防范極端天氣、自然災害等對項目活動人群造成的人身傷害。
十、賽風賽紀
受資助機構為賽風賽紀管理責任主體,須按照《體育賽事活動賽風賽紀管理辦法》《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社會足球賽事活動管理辦法(試行)》《中國足球協會社會足球賽事嚴重違規違紀懲戒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足球協會足球賽事活動賽風賽紀管理實施細則》《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賽風賽紀和賽事安全“六見面、六核查”清單》等規定,嚴格落實中國足球協會關于社會足球“四個堅持”“三限兩保障一互認”的相關要求,加強賽風賽紀管理,營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足球競賽環境,提升賽事活動的質量和形象。
十一、宣傳推廣
(一)受資助機構負責做好宣傳工作,向我會報送收集、匯總賽事的新聞稿件、圖文和視頻等素材。
(二)在賽場顯著位置,設置“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國福利彩票和中國體育彩票”“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支持”標識。所有宣傳報道須體現賽事全稱和組織機構。
十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呂昕博
電 話:(010)67175991轉853
郵 箱:346090160@qq.com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東路工人體育場東2門內2號樓,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社會足球發展部
郵 編:100061
附件:中國足球發展基金社會足球賽事資助申請書(2026年度)
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