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評估工作指南》《體育行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3版)》,為切實提高舉辦賽事活動的安全風險防范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保障賽事活動的順利進行和相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推動足球賽事活動健康、穩定、安全發展,制定本指南。
一、增強安全責任與風險意識
(一)開展安全風險防范培訓
定期開展賽事活動安全風險防范培訓,邀請氣象、應急管理等領域專家,針對不同季節、不同地域可能出現的各類自然災害(如高溫、洪水、暴雨、地震等)以及常見的賽事活動安全事故(如人員踩踏、設施故障、火災等)進行深入講解,分析典型案例,提升全體工作人員對安全風險的認知和敏感度,明確安全責任的重要性和具體內容,確保全體人員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賽事活動安全工作,培訓每年不少于兩次。
(二)設立安全責任小組
在賽事活動籌備與執行團隊或組委會中,針對不同的安全風險領域(如:應急搶險、現場安保、人員疏散、醫療救助、通訊聯絡、后勤保障、衛生防疫等)設立專門的責任小組,每個小組設立專人負責,小組成員明確分工,將安全責任細化落實到人,制定詳細的安全責任清單。各小組需按照舉辦賽事活動時間,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并及時向賽事活動組委會匯報工作情況,組委會將對各小組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責任的有效落實和監督。
二、完善風險評估與預警機制
(一)風險信息收集
密切關注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警示信息,借鑒專家、過往歷次賽事組織者等提供的賽事風險信息,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氣象部門、地質監測部門、衛生健康部門等多渠道的風險信息,并與當地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與溝通機制,及時獲取關于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各類可能影響賽事活動安全的實時信息和預警預報,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二)風險評估及預案編制
結合賽事活動的規模、場地、參與人員特點以及歷史數據等因素,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賽事活動安全風險評估預案。對不同類型的風險進行量化評估,重點評估風險的頻次、可能性、結果、風險度量、現存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確定風險等級,根據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每次賽事活動前,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并依據評估結果對賽事活動安排和安全保障措施進行優化調整,確保風險防范工作具有針對性和有效性。
如果風險等級較高,需立即采取強化安保力量、增加醫療急救資源、完善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等應對措施,同時從長遠考慮,提出諸如優化賽事組織流程以減少潛在風險點、提升安全設施標準和性能、加強對工作人員和參與者的安全培訓以提高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等改進建議。如果風險等級較低,可提出持續進行安全監測、定期維護安全設施、保持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等應對措施,以及進一步提升賽事安全水平的改進建議,以確保賽事活動安全、順利地進行。
三、應急響應處置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針對不同等級的安全風險,制定詳細的分層應急預案,明確在各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響應流程、責任分工、處置措施和資源調配方案,確保應急預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實用性,應急預案應涵蓋從事故發生前的預防措施、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置到事故發生后的恢復重建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內容,具體包括不限于制定安全預案、應急救援方案、輿情應對方案、衛生防疫等,并明確各階段的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
四、健全安全監督與檢查機制
(一)事前安全檢查
在賽事活動籌備期間,組織專業的安全檢查團隊,對賽事活動場地、設施設備、周邊環境、交通住宿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細致的安全檢查,制定詳細的安全檢查清單,確保檢查無死角。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跟蹤整改情況,直至隱患完全消除,在賽事舉辦前3天,進行最后的安全復查,確保所有安全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在賽前籌備階段,將安全應急預案演練作為關鍵環節,及時發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便進行針對性的調整和完善。對現有的應急預案進行全面審查和改進,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針對演練中每個新識別出的風險點,制定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案。
(二)事中安全巡查
在賽事活動進行期間,安排專人負責對現場進行不間斷的安全巡查,重點關注人員密集區域、關鍵設施設備運行情況、應急通道暢通情況等,及時發現并處理各類安全問題。建立安全巡查記錄制度,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記錄和報告,確保安全問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解決,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利用視頻監控系統對重點區域進行實時監控,與現場巡視形成互補,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覆蓋面。
(三)事后總結評估
賽事活動結束后,組織召開賽事活動安全管理總結會議,對整個賽事活動期間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回顧和總結評估。分析安全管理措施的執行情況、觀眾和工作人員的反饋意見,形成詳細的賽事活動安全管理總結報告。根據總結評估結果,制定改進措施和建議,為今后賽事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經驗借鑒和參考,不斷完善賽事活動安全管理體系。
五、明確安全事故處理流程
(一)事故上報流程
1.現場人員上報
賽事活動現場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安全事故,需立即通過對講機、內部通訊軟件或電話向賽事活動安全負責人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如場館區域、具體座位號或場地坐標等)、事故的初步性質(如人員受傷、設施故障、火災等),以及大致的人員傷亡和受影響情況,報告要信息準確、清晰、簡潔,確保賽事活動安全負責人能夠在第一時間掌握關鍵信息,迅速做出決策。
2.安全負責人上報
(1)賽事活動安全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的 5 分鐘內,向賽事活動組委會領導匯報事故詳情,并同時通知醫療急救團隊、安保團隊等相關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
(2)賽事活動組委會在 2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郵件或傳真)向當地體育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相關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報告事故情況,詳細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初步原因分析以及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情況,并根據事故發展態勢,每小時進行一次信息更新,確保上級部門及時掌握準確情況。同時,指定專人負責與上級部門保持密切溝通,及時傳達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二)臨時應急處理
1.現場救援行動
醫療急救團隊須第一時間攜帶專業急救設備(如心臟除顫儀、氧氣瓶、骨折固定器具、急救藥品等)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包括止血、包扎、固定骨折部位、心肺復蘇等,并根據傷者的傷勢輕重,迅速安排轉移至附近的醫院進一步治療,確保受傷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在轉移過程中,與醫院保持密切聯系,提前通報傷者情況,以便醫院做好接收和救治準備,開辟綠色通道,縮短救治時間。
2.現場警戒與疏散
(1)安保團隊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在事故現場周邊設置警戒區域,使用警示帶、路障等設備封鎖危險區域,防止無關人員進入,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警示區域的設置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范圍進行合理規劃,確保警戒范圍足夠且有效。
(2)通過廣播、現場引導等方式,有序組織現場觀眾和工作人員向安全出口疏散,疏散過程中,安排專人負責指揮交通,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避免出現擁擠踩踏等情況,并在疏散集合點對人員進行清點和安撫,統計受傷和失蹤人員信息,及時向賽事活動組委會匯報。
3.事故現場保護
在不影響救援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專人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使用拍照、錄像、繪制現場圖等方式記錄事故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事故發生的位置、涉及的設備設施、周圍環境以及相關證據等信息,為后續的事故調查提供詳實的資料。
(三)完善責任追究機制
1.事故調查小組組建
賽事活動組委會須立即成立由內部紀檢人員、安全專家、法律顧問以及外部專業調查機構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全面負責事故原因的調查工作。調查小組應在 24 小時內啟動調查程序,并制定詳細的調查計劃和時間表,確保調查工作的高效、公正、透明。
2.責任認定標準
根據事故調查結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賽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責任說明書,明確事故的直接責任、間接責任以及管理責任,對于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失職瀆職、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等原因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人員,按照責任的輕重程度進行分類認定,確定其應承擔的責任。
3.處罰措施實施
對于認定負有責任的人員和部門,根據責任的性質和嚴重程度,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罰款、降職、撤職、解除勞動合同等內部處罰措施,如涉及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將事故調查結果和責任追究情況在賽事活動組委會內部以及相關行業內進行通報,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此外,建立責任追究檔案,對事故責任人追究情況進行記錄和備案,為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警示和參考。
六、其他
本指南未提及之處,均按照《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評估工作指南》以及《體育行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3 版)》相關要求執行,確保賽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形成完整、嚴密的賽事安全保障體系。
